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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次数:1212

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学校《江西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一)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律监察工作小组及复试考核工作小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学院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管;组织管理学院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命题、评卷、考核、录取及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单位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及形式、拟录取办法等)。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普通招考博士招生过程各环节,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负责对本学科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工作小组由9位博导组成,组长为院长,入围考生报考的导师为复试小组成员其他复试小组成员由纪律监察小组从非报考博导中随机抽取复试工作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二)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对考生进行复试时,严格执行复试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与标准,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强化复试考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二、招生计划及进入复试分数线要求

农林经济管理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计划名额为6个。

根据学校规定进入复试人数的最高比例1:2按照学院普通招考招生计划数,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按11.5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为:英语和业务课一两门课总分为146分及以上,且单科成绩不能低于学校划定的分数线(英语为55及以上,业务课一为60及以上业务课二为60及以上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我院2023年博士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业务课二)考试,满分100分。专业课(业务课二在初试时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

(二)专业英语外语听说能力考试,笔试满分值100分占比80%;外语听说能力在面试时进行,满分值100分,占比20%笔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

(三)综合面试,满分值100分。主要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100分)=专业素质(25分)+思维能力(15分)+科研创新潜力(25分)+学科背景及前期研究成果(15分)+思想政治及综合素质能力(满分2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健康检查表》上体检项目到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体检报告(电子扫描版PDF格式)应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至所在招生学院。

(六)复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课(业务课二)×50%+专业英语×10%+综合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四、复试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身份核查与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过程

(1)复试前,学科点将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价,完成资格初审工作。

(2)专业英语考试前进行报到并进行综合面试顺序抽签,考生考试结束后依次按抽签序号进行综合面试。

(3)复试过程中,学院会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请考生每个环节都带好证件。

(三)应急处置

(1)增设应急考场。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提示周边人员做好防控,并立即转移到应急考场。

(2)考试或复试结束后,将疑似患者带至健康驿站,医护人员在健康驿站核实症状,按最新防疫相关规定处置。

(3)保安封闭现场,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登记。

四、评分标准及录取

(一)学院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期间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与心理健康状况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考核中专业课(业务课二)、专业英语及综合面试成绩有任一科目未达到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业务课一)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2×50%+复试考核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五)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拟录取。学院根据考生成绩、报名时报考导师情况、各导师上线生源情况、导师意见等综合确定导师,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背景及所从事领域与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

(六)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经学校审查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五、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

内容

复试地点

5月30

上午8:00-8:20

1.报到

2.综合面试顺序抽签

东区经世楼207

5月30

上午8:30-9:10

专业英语》考试

东区经世楼207

5月30

上午9:30开始

综合面试

考生按抽签序号进行

东区经世楼204

六、其他要求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基础上,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方案,确保师生健康安全,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通报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在整个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整个复试工作公平、有序开展。经管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28089。

(五)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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