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蔡丽娟 发布时间:2025-05-29 浏览次数:

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学校《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复试组织

(一)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学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律监察工作小组及复试考核工作小组。

1.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学院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指导与监管;组织管理学院本单位博士招生命题、评卷、复试考核、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复试办法、复试内容及形式、拟录取办法等);做好应急事件及时报告工作。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普通招考博士招生过程各环节,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3.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负责对本学科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位专家成员组成,组长为点长,入围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为复试小组成员,当复试小组成员数量不足时,由纪律监察小组从本学科点其他博士生导师中随机抽取。复试工作小组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二)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对考生进行复试时,严格执行复试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与标准,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强化复试考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二、招生计划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分配的招生计划进行具体分配。

(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占全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其中,“申请-考核”制博士人数不得超过上年度招生名额的50%。

(三)各博士招生学科要统筹安排好“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及普通招考等选拔方式的招生计划,应优先录取“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博士考生。普通招考博士考生进入拟录取阶段,如因其所报考导师的录取名额已满,招生学院(学科点)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有权统筹调整更换拟录取考生导师,如考生不同意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进入复试分数线要求

根据学院普通招考招生计划数,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按1:1.5比例划定复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为141分及以上,初试总成绩=英语+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且单科成绩不低于学校划定的分数线英语为45分及以上,专业基础课(业务课一)60分及以上,专业课(业务课二)60分及以上

、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我院2025年博士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一)专业课(业务课二)考试,满分100分。专业课(业务课二)在初试时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

(二)专业英语含外语听说能力考试,笔试满分值100分(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占比80%;外语听说能力在面试时进行,满分值100分,占比20%。笔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

(三)综合面试,满分值100分。主要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对考生的专业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考察,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100分)=专业素质(25分)+思维能力(15分)+科研创新潜力(25分)+学科背景及前期研究成果(15分)+思想政治及综合素质能力(满分2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健康检查表》原则上需要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完成后交至校医院卫生科。

(六)复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复试考核成绩=专业课(业务课二)×50%+专业英语×10%+综合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复试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身份核查与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复试过程

(1)复试前,学科点将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价,完成资格初审工作。

(2)专业英语考试前进行报到综合面试进行顺序抽签,考生依次按抽签序号进行综合面试。

(3)复试过程中,学院会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请考生每个环节都带好身份证

(三)应急处置

学院增设应急考场。发现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提示周边人员做好防控,并立即转移到应急考场,同时向学校报告。

、评分标准及录取

(一)学院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考核中专业课(业务课二)、专业英语及综合面试成绩有任一科目未达到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英语+业务课一)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0%+复试考核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四)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拟录取。学院根据考生成绩、报名时报考导师情况、各导师上线生源情况、导师意见等综合确定导师,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考生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背景及所从事领域与报考专业相同、相近的考生。

(五)公布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经学校审查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

内容

复试地点

5月30

上午1030-1050

1.报到

2.填写材料

东区经世楼207

5月30

上午1100-1140

《专业英语》考试

东区经世楼207

5月30日

下午13:40-14:00

综合面试顺序抽签

东区经世楼207

5月30

下午14:00开始

综合面试

(考生按抽签序号进行)

东区经世楼204

、其他要求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方案,确保师生健康安全,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通报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在整个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整个复试工作公平、有序开展。经管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28089。

(五)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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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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