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江西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一)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学科点负责人等组成的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
负责本单位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负责按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组织落实好复试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组织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
负责指导并培训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负责做好本单位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学科点负责人组成。
各学科专业相应成立复试小组。
(二)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对考生进行复试时,严格执行复试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与标准,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强化复试过程,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二、复试内容、方式及具体要求
我院2021年硕士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平台使用教育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钉钉、腾讯会议备用)。
复试总成绩为200分,
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7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30分。同一专业的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题量相同。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及思想政治理论主要采取远程复试随机抽题当场对答方式进行;
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比为90%。
(2)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的掌握情况,满分为100分,占比为10%。
(3)专业素质和能力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9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
(4)专业素质和能力总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9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须高于60分(含6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除会计硕士之外的其他考生
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课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70分。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使用语言的规范性、话语连贯性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满分为3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农村发展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西方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两门业务课。
(六)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可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学校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校医院只安排本校考生的体检。校外考生可在当地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体检中心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021年江西农业大学考生健康检查表》。近一个月内出具的体检报告有效,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入学时将组织考生在校进行复检。体检报告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各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三、复试工作流程
(一)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均需扫描);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需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2021 年研究生9月1日入学报到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的本科考生。
一是须提供证明自考生、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准考证、成绩单等。
二是提供就读学校开具可如期毕业的证明或考生填写可如期毕业的承诺书签字和按手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6)思想政治审查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7)个人体检报告:提供本人近期1个月内在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体检中心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如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体检,体检报告无法在复试前提交,最迟4月30日前上传;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学业证明材料(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四六级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上述有关材料(除个人体检报告外),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前按时将上述电子扫描件上传至远程面试系统。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退回及时补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过程
(1)学院提前发布各学科点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安排和流程;学院通知考生提前2天在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完成资格初审工作。
(2)复试过程中,每个学科点会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提前与考生沟通协调、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试题编号等,负责复试具体时间对接、系统调试、技术保障及突发事件处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学院会安排督察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或远程监督。
(3)复试过程中,学院会再次审核考生有关证件材料、核实身份;学科点工作人员将运用平台中“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或作弊行为。
(三)公布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完后,由各学科点根据考生初、复试情况,讨论确定是否录取。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最迟需在复试后第二天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查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四)应急处置
1、在面试过程中,若系统运行较慢,出现画面不清、卡顿、网络暂时中断等情况,工作人员可根据考生的复试进度确定是否切换为其他方式复试或暂停复试。
2、因考生网络环境问题,发生网络中断且无法及时在线联系时,由工作人员线下电话联系考生,并组织考生重新复试。
3、因学校网络故障或停电等原因造成网络中断或系统崩溃,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的,则由工作人员及时通知未完成复试的考生另选时间复试。
4、学科点及考生应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做好复试所需设备、系统平台测试和调试工作,确保复试期间网络环境的稳定性。
四、经管院分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领域、类别)名称 | 学习 形式 | 2021年招生计划 | 2021年推免生 | 一志愿上线人数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全日制 | 6 | 3 | 1 |
120201 | 会计学 | 全日制 | 5 | 2 | 1 |
120202 | 企业管理 | 全日制 | 5 | 1 | 1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全日制 | 4 | 2 | 1 |
120301 | 农业经济管理 | 全日制 | 8 | 2 | |
120302 | 林业经济管理 | 全日制 | 2 | 1 | |
095138 | 农村发展(农业硕士) | 全日制 | 66 | | 66 |
095138 | 农村发展(农业硕士) | 非全日制 | 8 | | 8 |
125300 | 会计硕士 | 全日制 | 33 | | 43(205分以上) |
注: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调剂及复试情况可另作调整;如某专业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商议可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五、评分标准及录取工作
(一)学院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点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未达到学科点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50%的权重。
1.一般学科专业成绩计算(除会计硕士):
(1)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2.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中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占比10%。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总成绩/2×50%;
3.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五)录取时,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上线生源未满情况下,剩余招生计划用于调剂考生。
(六)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2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上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调剂工作
(一)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按要求填报调剂至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我校调剂考生锁定时间为24小时。
(二)审核信息。学院(学科点)在服务系统里挑选合格生源,并添加至复试备选库内,同时将调剂考生名单(纸质版)报送研招办审核备案。
学院(学科点)筛选调剂考生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研招办发复试通知。符合招生学院(学科点)要求的考生,经研招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服务系统内统一发送复试通知。
(四)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研招办发出复试通知24小时内,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五)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已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复试相关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六)调剂考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及录取。
七、一志愿上线复试和第一批调剂时间安排
专业类别 (学术型、专业学位) | 复试专业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学术型一志愿 | 会计学 | 3月28日上午8点 | |
第一批调剂 | 会计学 | 3月28日上午8点20按随机抽签号1-5号 | |
学术型一志愿 | 政治经济学 | 3月28日上午10点20 | |
第一批调剂 | 政治经济学 | 3月28日上午10点40按随机抽签号1-3号 | |
学术型一志愿 | 企业管理 | 3月28日下午1:30 | |
第一批调剂 | 企业管理 | 3月28日下午1:50调剂生按随机抽签号1-6 | |
学术型一志愿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3月28日下午4:50 | |
第一批调剂 | 农业经济管理 | 3月28日下午5:10 | |
专业学位 | 农村发展(非全日制) | 3月30日上午8点开始按随机抽签号顺序面试1-8号 | |
专业学位 | 农村发展(全日制) | 3月30日上午11:00开始按随机抽签1-4号,下午1:30开始5-19,晚上7点开始20-29。 3月31日上午8点开始抽签号30-41号,下午1点30分开始抽签号42-56号,晚上7点57-66号 | |
专业学位 | 会计硕士 | 4月3日上午8点开始随机抽签号1-12号,下午1点30分抽签号13-27号,晚上7点抽签号28-33号。 4月4日上午8点抽签号34-43号 | |
八、工作要求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在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基础上,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单位复试与录取详细工作方案,确保师生健康安全,规范工作流程,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讨论、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实行回避制度,凡当年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录取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考风考纪。对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体检)。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在整个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整个复试工作公平、有序开展。
经管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28089;0791-83813157。
(五)以上有关要求如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相一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本通知未尽事宜,参考教育部和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经济管理学院各学科专业素质与能力(专业课测试)命题范围
学科名称 | 专业课 | 备注 |
企业管理 | 西方经济学 |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西方经济学 |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
农业经济管理 | 西方经济学 | |
林业经济管理 | 西方经济学 | |
政治经济学 | 西方经济学 | |
农业硕士 | 农业经济学 | |
会计硕士 | 会计学综合(占90%)、 思想政治理论(占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