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江西省资助工作“十不准”和江西农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十不准”条例,扎实开展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发放至学生本人,并合理使用,经管院切实做好四件事:一、将“江西农业大学2018春季助学金发放公告”电子版发布至学生QQ群,并要求传达到班级各同学;二、将“江西农业大学2018春季助学金发放公告”纸质版张贴在学院宿舍楼栋公告栏;三、学院学生干部作风建设委员会奖助学金评定监督部对获国家助学金学生进行回访,针对某些学生暂未到账的情况向校资助中心进行确认,并解决;四、督促受助学生上交国家助学金领取承诺书,合理使用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政府和学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政策,经管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省资助中心和校资助中心相关条例,杜绝任何徇私行为,切实保障贫困学生的利益。
供稿:曹欢 编辑:李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