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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明确学院党委及各委员工作职责,促进学院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职责。

一.学院党委

学院党委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院的政治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保证各项政策、决议在学院的贯彻落实;

2.与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共同讨论和决定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支持学院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院干部的选拔、推荐、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4.坚持从严治党,负责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5.领导和组织学院党员、干部、师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全面加强学院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6.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综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抓好中心组学习;

7.领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他们围绕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学院民主党派成员及党外人士,充分调动他们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协助和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9.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学院党委委员

1.党委书记

党委书记在学院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委委员会的决议,主持学院党委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抓好学院的党建工作,制定学院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并督促实施,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发展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负责主持召开学院党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与事项,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并保证监督在本学院的贯彻落实;

3组织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学院党员干部职工思想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领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开展;

5)负责抓好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学院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上级党委提出建议,配合学校组织部做好学院科级干部的培养、推荐、考察、教育等工作,以及做好支部书记培养、教育、管理等工作;

6)负责领导工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7)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2.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在学院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主管学院学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学院党委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和督促学生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重点抓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考察、教育、发展、转正等工作;

3)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例会,研讨问题,开展交流,部署工作,组织开展辅导员综合能力全面提升活动,不断提高辅导员管理水平;

4)负责统筹规划和落实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校级学生管理及奖惩的有关制度,抓好奖学金评定、困难生资助、学风建设等工作;

5)负责指导和督促分团委和学生会工作,制定学年学生工作计划、分团委工作计划,全力支持和督促分团委、团支部活动常态化,指导学生会、班委会强化管理和引导,发挥学生骨干和典型的作用;

6)负责学院本科生的就业和招生工作,落实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招生工作及本科生毕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学年鉴定、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和文明离校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全院重大学生活动,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及防范措施,全力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3.组织委员

党委组织委员在学院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委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学院党委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教工及学生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抓好党委组织工作任务在支部的完成;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工作,评选优秀党员,做好党员鉴定,编制党员花名册,完成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4.宣传委员

党委宣传委员在党委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委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师生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及文化知识;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抓好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单位文化建设,指导和推动师生组织开展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校园文化体育活动;

3)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结合学院思想实际,提出学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建议;

4)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橱窗等宣传工具,办好、用好学院宣传阵地,做好宣传工作;

5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5.纪律检查委员

党委纪律检查委员在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学院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建设;

2)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对党员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受理党员申诉和控告,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汇报;

4)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考察他们改正错误的情况;

5)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6.统战委员

党委统战委员在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委的统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学院师生党员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有关统战工作文件,对党员进行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2)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提出学院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统战政策,抓好统战工作任务在党支部的落实;

3)及时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等情况,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4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7.青年委员

党委青年委员在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委的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教育团员和青年教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贯彻上级和学院党委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指导团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教职工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发动团员、青年教职工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3)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4)做好团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5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8.群众委员

党委群众委员在党委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联系工会、妇女、退休人员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工会、妇女和退休人员工作的决议,指导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2)了解掌握教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提出加强工会、妇女和退休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工会、妇女和退休工作的情况,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4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分派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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