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外籍及二次进站博士后补充材料要求

作者:王建平 发布时间:2025-09-17 浏览次数:

表4

联合培养、外籍及二次进站博士后补充材料要求

(相关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项目

材料与工作内容

份数

一、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

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进站申请时,博士后网站在线打印的申请表应为《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工作站联合招收),还须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及出站手续,由工作站负责,流动站予以配合。

一式三份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博士后

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进站申请时还须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一式三份

三、外籍博士后

外籍博士后进站申请时还须提供护照复印件和中国驻外使馆出具的学位认证,且申请材料须经培养单位政审,国交处、校博管办研究通过后,报校博管会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各一式二份

四、二次进站博士后

申请从事第二站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进站申请时还须提供第一站出站时的博士后证书复印件,且总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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