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次数:2753


一、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简介

江西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是国家一流专业、国家一类特色专业、江西省一流特色专业。农林经济管理学科是江西省十五、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学科,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系江西省“十一五”、“十二五”示范性硕士点。2018年农林经济管理学科成功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设有农业经济与管理、农林业资源与环境管理、乡村社会与乡村治理三个方向)。该学科拥有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3人,正高职称1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人,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7人,江西省”双千”计划人才3人,江西省井冈学者2人,江西现代农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1人、经济岗位专家7人,江西农大“梅岭学者”1人。    

、招收类型及方向

1)招收类型:师资型博士后,国家资助博士后,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

2)招收方向:农业经济与管理农林业资源与环境管理乡村社会与乡村治理

3)合作导师:黄季焜、翁贞林、陈美球、蔡海生、郭锦墉、朱述斌、陈昭玖、胡凯廖文梅

、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江西农业大学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

2)为保证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全身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必须全脱产到学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本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得进入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经济管理相关专业博士毕业。

四、相关待遇

1)全职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享受学校给予的1.2万元/月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所在学科或导师支付不低于5000元/月的生活补贴。

2)学校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补贴经费2万元。

3)在站时间原则上为24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12个月,延期出站期间的待遇标准会做相应调整。

4)师资博士后、国家资助博士后的配偶调动、子女上学等问题,参照国家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5)可申报中国博士后资助项目(特别资助和面上资助)和江西省博士后资助项目。

五、出站标准

1)全职博士后出站最低标准为:除完成相应博士后项目所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博士后站认定的其他业绩外要求不低于学校入站博士毕业的条件。

2)具体细则详见《江西农业大学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申请手续与审批程序

1)申请人员向我院博士后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江西农业大学博士后申请表》、本人简历、硕士、博士期间科研成果情况介绍、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1―2份、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博士后研究工作计划及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它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留学人员还需另外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应当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2)我院博士后流动站面试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审核和评议,并采取面试或其它方法进一步考核。

3)经审核,同意接收的,按国家政策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入站手续。具体流程见:

http://renshi.jxau.edu.cn/0f/d1/c715a4049/page.htm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江西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330045          联系人:魏雨婷

联系电话:0791-8381382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

邮编:330045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