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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次数:931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年初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并按时上好党课。

2.以 “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强化政治学习与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教育活动。

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4.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及党员发展对象,讨论支部重要工作事项和工作措施。

5.党课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主要针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及其他经常性教育,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党性修养。

6.每个月第一周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次确定不同主题,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组织进行不同形式活动,增强党组织核心力、战斗力、凝聚力。

    7.严格考勤和缺勤补学规定,做好“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记录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摆问题。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为目的。

3.主要内容: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4.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支部党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1.为了解师生党员的思想状况,引导党员努力工作、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正确履职,及时疏通师生的工作情绪,指出党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帮助其及时改正,支部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

2.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3.谈心谈话对象主要分为五个方面: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每位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4.谈心谈话活动要经常开展。党员要主动与群众、服务对象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0人次。

5.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联系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6.谈心谈话双方要坦诚相见,既要相互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7.谈话主要方式可通过QQ、微信等线上途径与线下途径相结合开展,将正式谈话方式与非正式谈话方式相结合解决沟通问题。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过评议,对照党章、入党誓词,对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3.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和方式:根据每位党员的政治表现、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情况,按照党员标准确定,采取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4.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

5.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单位工作总结、党支部年度目标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一起进行。评议中除全体党员参加外,部分群众代表也可参加测评。

6.党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及时反馈给每个党员,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要进行宣传表彰,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视其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整改、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给予严肃处置。

7.民主评议会实行专项记录,其记录本除接受上级党组织检查外,要妥善保管和保存,不得向外泄露。

 

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1.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支部委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2.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3.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4.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习心得交流。

5.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

  

党支部党员活动制度

 

1.党员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活动时间可召开党员会、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具体活动内容、形式由党支部书记制定,并组织实施。

2.主要活动内容:

1)学习党章和党的文件,汇报工作和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贯彻党支部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等;

2)分析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教职工思想动态状况,讨论研究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和支部工作;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等;

3)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

4)党课教育学习。每季度一次,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是以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和《准则》为基本内容,围绕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教学科研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参考党的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由党支部组织上课。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把入党关,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2.发展对象必须是政治坚定、思想进步、业务过硬、作风正派的优秀分子。

3.发展对象入党前要首先进行政治审查,支部至少派两名正式党员,深入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调查了解,掌握该同志配偶、家属以及其它社会关系方面是否政治坚定,历史清白。

4.发展对象入党前必须进行短期培训,使他们具有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纲领,忠实履行党员义务。

5.发展对象每季度向支部书面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思想状况。

6.坚持个人自愿申请,支部注重考察的方法,确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同时,由支部指定两名培养人对其进行培养。

7.对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培养人和入党介绍人要履行好职责,认真考察、加强教育、保证质量。

8.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和考察,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9.支部按照党员发展规划,做好支部党员的发展工作,同时做好调入、调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及新党员接收工作。经常分析、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 

  

党支部党籍、党费缴纳管理制度

 

1.所有党员必须接受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2.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应先由支部出具介绍信。

3.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按时收缴党费,注册登记并按时上交上级组织部门。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党务公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固定公开内容

1.各项党建制度;

2.党员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

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二)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4.发展党员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三)随时公开内容

1.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2.干部任免情况;

3.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

4.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

5.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支部以公开栏、网站及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为主公开,定期更新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公布,并由专人负责。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严格按审批、执行、意见反馈到再公开程序进行。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时限,必须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

四、党务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是党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并负责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监督

党支部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主动接受上一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记录和保存历次党务公开的内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等,建立党务公开台帐,留存备查。

  

党支部党内监督制度

 

1.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2.党内监督的内容:遵守党的章程和其它的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党支部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对支部党员进行监督。

4.党支部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对所在党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所在党支部委员和负责人进行监督;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

5.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的批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6.监督保障:要注意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问题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党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教师员工的民主监督。

 

党支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增强廉政意识。党支部及部门领导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重要日程,经常对教职工进行廉政教育。

2.部门领导要推行办公制度公开化。要在干部晋级,提职、职称评定,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工作实行公开,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强化群众监督。

3.严禁收礼受贿。不向服务对象要礼品、物品,违者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给予扣发工资,同时分区别性质,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4.不准借公出、疗养、看病、考察之机用公款游山玩水。回来后,要按规定时间,路线活动范围核销款项,超过部分由个人负责。

5.严禁行贿受贿。对行贿受贿行为,不仅要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而且要追究行贿者的责任。以权谋私接礼受贿者,要加重处罚。

6.不准接受馈赠和馈赠他人钱物。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上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送礼,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视其情节,实行经济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7.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对送礼行贿,大吃大喝等的需要款项有权拒付,不予核销,如领导指令核销,财务人员必须和执纪执法部门反映。对弄虚作假变相核销的要严肃处理,对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从重惩处。

8.实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度。凡是经查核实有不廉洁的问题,不能评选先进,问题严重的要不得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党支部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党支部每半年对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3.对党员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实事求是地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4.对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由上级党组织负责。

5.对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记入党风廉政建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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