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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8-10-26 浏览次数:1142


江西农业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

实践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管理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工作,保证专业实践教学效果和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江西农业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会计硕士》《江西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赣农大研发[2018]41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培养方案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进行了详细设置与安排,非全日制MPAcc学员的实践教学环节必修8个学分。包括“专业实践”6学分,“案例研究与开发”2学分。学员在入学教育环节,应知晓培养全过程要求,撰写培养计划。

第一章专业实践管理

第一条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专业实践”项目,6学分,第3~5学期完成。经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在第5学期开学初,布置专业实践考核要求。学生在第5学期结束前4周,将填好的《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专业实务报告》的电子版提交导师审核后,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给院MPAcc教育中心。纸质版由MPAcc教育中心交由相关部门审核,给定考核成绩,由中心存档。

第二章案例研究与开发管理

第二条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案例研究与开发”项目,2学分,第2~5学期完成。按照培养方案要求,MPAcc学员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评定合格以上的学生可获得2个学分。

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制来评定。

第三条对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的教学案例”,原则上,一个教学案例,由不超过2名学生协助导师开发;1名学生可协助导师开发多个教学案例。开发的教学案例,当年11月由指导老师提交给院MPAcc工作指导小组认定,认定合格及以上,再由指导老师评定成绩;若认定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

第四条对于“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由指导老师根据报告对企业的实际效果(领导批示、企业采纳报告的证明等等)评定成绩。

第五条对于“参加学生案例大赛”,首选参加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只要在案例大赛官网报名成功并提交了指导老师认可的案例分析报告,无论是否被授权参加初赛第一阶段的队伍成员,均由导师根据报告质量评定成绩。若入围初赛第二阶段,成绩评定为“优秀”。其他案例比赛,指导老师酌情评定成绩。

第六条对于“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原则上要求独作、一作或导师为一作的二作,视发表的期刊层次来评定成绩。

第七条其他类型的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案例研发成果评定成绩。

第八条 MPAcc教育中心在第5学期开学初,布置案例研发活动成绩统计事项。学生在第5学期结束前4周,将所有相关成果汇总后,填“案例研究与开发成绩评定表”,随同装订佐证材料,交指导老师评成绩。第5学期结束前3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MPAcc教育中心存档。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自2017级起实行。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专业实务报告

附件二:江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项目案例研究与开发成绩评定表

 

MPAcc教育中心

20181025

 附件一 非全日制MPAcc实务报告模板.docx

附件二 非全MPAcc案例研发成绩评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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